11月24日下午,由安全联盟主办、经济观察报协办的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发布了首个《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系统分析了中国互联网网民生存现状,结合专家观点就互联网企业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并给出建议。会上众专家联合在《白皮书》上签名,并呼吁通过立法对互联网用户“三权”进行保护。

据悉,本次会议有互联网行业专家、法律专家、意见领袖和行业机构代表等数位嘉宾出席,众专家结合互联网网民生存状况、企业不合法行为、行业监管、法律建设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网民权益保护问题建言献策。《白皮书》集众专家核心观点为一体,为互联网立法完善提供了重要建议参考。

《白皮书》显示,我国互联网网民生存状况极度恶化。窃取用户隐私、上传用户信息、修改用户设置、监控用户通信行为、强制卸载和诱导卸载、定位用户位置等行为现象十分普遍,再加上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缺失,使得网民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计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石文昌认为,中国网民是最无辜的群体。一方面是互联网企业竞争无序带来的安全混沌状态,另一方面是行业监管不利造成的网民保护缺位。
《白皮书》显示,网民成为弱势群体的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网民自我维权意识普遍淡薄,甚至被侵权却被蒙在鼓里。另一方面,用户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系数大,从根本上制约了用户自我维权的主动性。2012年数据,有 84.8%的网民遇到过信息安全事件,总人数约4.56亿。在遇到信息安全事件中,有47.5%的网民不做任何处理。
而在中国总体网民中,83.6%的网民选择用安全防护软件作为自我防护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如今一些安全软件也出现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后门”等现象,侵犯用户隐私权和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与病毒和黑客攻击等相比,这种威胁对用户的伤害更大。财经媒体《每日经济新闻》针对这一现象的专题报道《360黑匣子之谜》曾引发了业界和社会的极大震惊与关注。
《白皮书》针对“安全企业的互联网权限”问题作出相关分析。互联网安全企业享有保障电脑用户对外界不安全因素影响的权利,但是但不享有监督调查电脑用户生产及相关数据的权利,不享有代替用户评价或者处置其它软件的权力。比如杀毒软件可以查杀电脑中的病毒,这是网民赋予杀毒软件的特权。但是这一特权要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一方面保证软件能在所赋予的特权之下完成所需要完成的任务,另一方面限制软件的权限,要求不进行过度操作。如杀毒软件检查用户通讯录或篡改用户设置,这违背了系统安全设计中的一个最重要原则——最小特权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认为,互联网企业不遵守行业准则,侵害网民权益现象猖獗,确实需要通过立法对用户权益进行保护。此次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研讨会上提出的“三权”中的隐私权,严格上可以称为用户信息权。但由于我国目前法律中没有对互联网用户权力完整界定,加上互联网安全行业机构的缺失,导致互联网安全监管难。“只有法制和一些强制性的规则,才能公平竞争,互联网才能大规模的良性发展。也只有法制,每个用户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白皮书》集数位专家观点为一体,提出如下倡议:一,互联网用户“三权”是网民基本权益,坚决抵制各类侵犯互联网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呼吁互联网企业遵守行业规则和道德底线,正当竞争,共建文明有序的互联网生态系统;三,加强行业自律,努力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内容;四,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和治理,呼吁网民自主监督和举报企业不良行为;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制度,让网民有法可循;六,加大对侵权行为企业的惩罚力度,打破垄断,坚决抵制企业滥用产品技术支配权和市场话语权,为用户营造一个纯净的互联网环境。
在我国现存的法律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除了加强立法建设之外,大量的行业准则和规章制度建立也势在必行。此次会议产出的《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白皮书》,对推动中国互联网法制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和参考价值,也是互联网“三权”立法的关键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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