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通信行业网络安全服务的开展,促进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的提高,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决定以行业自律方式开展通信 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试行工作(以下简称评定)。评定自2011年12月12日起试行,为期一年。试行范围为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会员。
试行期间,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通信行业协会分别承担各自行政范围内的申请、监督管理和丙级初评工作,凡在上述地区注册的企业咨询当地的通信行业协会进行申报,其它地区注册的企业咨询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进行申报(咨询电话见后)。
评定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评定按照《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对中国境内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提供商提供安全服 务的能力进行评定,可作为电信管理机构把握通信网络安全服务整体情况的参考,可作为电信运营企业选择通信网络安全服务的依据,也可作为通信网络安全服务提 供商改进自身能力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