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密码管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原来的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而来,履行对全国的密码管理职能。
    国家对密码的管理政策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定点研制、专控经营、满足使用"的发展和管理方针。
    密码管理的基本政策要求是:全国的商用密码由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实施由中央统一制定的国家密码管理政策;负责密码算法的审批和商用密码产品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全国密码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与使用的管理。未经国家密码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研制、生产和经销密码。需要使用密码技术手段加密保护信息安全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密码管理规定,使用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研制、生产的密码,不得使用自行研制的密码,也不得使用从国外引进的密码。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外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宏庙胡同9号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171941
    网址:www.oscca.gov.cn

(责任编辑:adminadmi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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