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能力的五个等级,即: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

    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271 数据处理词汇

    3 定义

    除本章定义外,其他未列出的定义见GB/T 5271。

    3.1 计算机信息系统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责任编辑:adminadmi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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