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支付已经日益成为消费者较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越来越多的黑客病毒盯上了网络支付这块“蛋糕”。据4月17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一种网银超级病毒已经可以盗取国内几乎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钱财。北京的张女士最近在网购中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已经付过钱,却迟迟见不到货。原来,张女士的电脑是中了一种网银交易超级病毒,该病毒可以在消费者使用网银交易时,自动更改消费者的账号,从而骗取消费者的钱款。(来源:北京日报)
网络钓鱼诈骗事件最初发生于各大银行的网上银行,钓鱼网站往往利用网银客户防范心理不强及网银技术存在漏洞而屡屡得手。近年来,多家银行网银出现钓鱼网站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2010-2011中国互联网安全研究报告》显示,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 的安全攻击。而随着网购的兴起,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成为犯罪分子瞄准的对象。于是,各家银行纷纷着手通过下调网银交易限额的方式降低风险。不可否认,出于规避被钓鱼风险以及维护消费者利益考虑,银行的这一举措当属积极应对。
然而,网银超级病毒远比想象的更具威胁性。即便是数百元的“小钱”,也可能被木马病毒窃取。因此,仅仅通过下调网银交易限额,还不足已与网银超级病毒相抗衡。退一步说,即便这么做有效,然而从消费者利益角度出发,银行的这一举措也近乎无用。
其一,银行的这一举措可能与公安机关受理程序严重脱钩。从当前打击网上诈骗的情况来看,公安机关完全会因为涉及数额较小而不予立案,如此一来,最终还是消费者哑巴吃黄连。因此,相关部门在研究如何应对网银超级病毒时,对于网上欺诈这种普遍比较小额的特点,也需要加以研究,同时,公安部门必须加强介入和重视。
其二,银行的这一举措难改消费者在使用网银的过程中的极端弱势地位。有媒体统计,网银用户索赔,尚无胜诉先例。一旦因网银被盗,引发用户与银行之间的纠纷,银行往往会指责用户操作失当,法院也会因为用户的过错,免除银行方面的责任。因此,从立法的角度,相关部门也还需努力。
虽然央行最近发文称,我国网银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仅为百万分之一,远低于国外第三方支付公司,网上支付千分之一的欺诈率。但是,ebdoor质量报告评论员吴晴芬认为,凡事要趁早,相关部门只有尽早尽快地建立联动机制,才能遏止网银超级病毒更深入地逼攻。(文/吴晴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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