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国际合作。
目前我国银行业在运营管理和风险预警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通过银行业核心系统改造加强客户管理、促进产品创新、降低总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发达国家银行信息化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多边组织,大力促进双边合作,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银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经验。
五、政策支持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银行信息化建设法律环境。
1.补充和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律法规。
随着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上购物的兴起,第三方支付中介迅速崛起并显示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建议在 “十一五”期间需要从国家层面研究我国电子支付的发展方向,制定电子支付业务、技术标准,规范电子支付市场,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网上支付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补充完善电子支付类业务及与之相关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测评、准入、认证等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建立篡改、伪造、窃取、泄露、销毁有关电子交易记录、客户资料、系统日志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网上银行信息技术应用,保护电子银行业务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支持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2.制定银行信息化监管法律法规。
通过银行信息化监管法律法规,规范对银行信息化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银行信息化在金融市场准入和金融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有效解决国际监管同业合作、防范金融信息风险以及跨国法律的适用与管辖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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